各乡镇初中、高职中、局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人事职改部门通知,现对我市后取得学历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学历认证通知如下:
学历认证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要求,结合2010年和2011年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认证时间过于集中、认证方式比较单一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1、认证方式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以到河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后提供纸质认证报告,也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在网上进行认证,打印备案信息表,交由省职改部门进行核实。
2、认证要求
省职改办要求自2012年职称评审开始,将严格按照省职改办有关政策规定,在收取评审材料时,一并收取认证报告。凡未提供认证报告的,将按照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准备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要提前对学历进行认证,以免时间过于集中无法及时认证而影响使用。
在网上认证学历,打印的学历备案信息表有效期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