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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对职称业绩库的通知

2016年05月13日 17:18:23 访问量:86

关于校对职称业绩库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我省于2014年修订出台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对中小学申报评审条件作了较大调整,新的评价标准已实行了两年,而我们的业绩库是2013年春天建立与新的评价标准不相适应。所有业绩录入后没有让教师本人校对,为了更好的发挥业绩库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省职称处要求各地市根据新的评价标准重新建立县级业绩库,鉴于我市现有业绩库情况,我们对不符合条件的业绩进行了删除,现将修改后的业绩库发至人事科邮箱,请各单位组织本校教师进行校对。具体要求如下:

1.我们对个别有异议的证号已在上边填充了黄色,有被填充黄色的教师,请向学校提交证书原件,过期不予纠正的,市局将直接删除

2.业绩库里有,而实际无证书的人员,学校予以登记。

3.有证书而业绩库里没有的人员,向学校提供证书原件,由学校到颁奖部门或办公室文书档案查证并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补录。

4.证书与表彰文号不符或有疑问的,学校提供证原件,由单位统一查证后予以修改。

业绩库事关教师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教师证书无法使用。

怎样辨别证书与文件号是否相符?

1. 本人是小学教师,讲的是小学优质课,而主办单位是职业教研室或初中优质课,说明文件号与证书不符

2.本人所讲的是电教优质课,而文件编号是教研简报,说明是错误文件号。

3.若高中教师获得的是在***年度高中教学工作中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而文件号是教育简报第**期,说明为错文件号。

4.教师节期间获得的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而文件号为辉教人字或辉人字,说明为错文件号。若获得的是教育局、人事局表彰,文件号为辉发,说明也为错文件号。

5.若本人所讲的优质课是由办公室、师训科、工会、德育办、教科所等科室组织的,而表彰文号为教研简报**号,说明为错文件号。

6.若本人所讲的优质课为职业教研室组织的,而表彰文号与中小学优质课一致,说明为错号。

7.若班主任证是职业教研室颁发的,而表彰文号与中小学一致,说明为错号。

为了以后晋级不受影响,若教师本人有疑问,请将证书原件交到学校进行登记——查询——修改(补录),若无疑问请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各单位对有异议的证件要认真登记,并收取他们证书原件,待本单位全部校对完后,学校带上证书原件统一到相关部门予以查证,并由查证部门出具证明,来人事科予以纠正(补录)

业绩库的校对,直接系到教师证件的真伪,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并向教宣传证书与文号不符的利害关系(因2013年我市已将2000年以来所有表彰文件都提供给了新乡市教育局),使他们思想上重视起来,为自己负责,也为单位声誉负责。

8.修改(补录)时间:

5月16日局直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5月17日,各高职中、进修学校、奎星教育中心

5月18日,盘上六乡镇、常村、张村、高庄、拍石头、黄水

5月19日,上八里、褚邱、薄壁、洪洲、王敬屯、吴村、

峪河、冀屯

5月20日,占城、赵固、孟庄、北云门、胡桥、百泉、城关、局二级机构

 

 

编辑:穆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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