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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

2012年02月11日 14:49:52 来源:辉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访问量:517

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

根据《辉县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结合我校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考核范围和对象是未担课的电教、图书、实验、仪器室管理人员和门卫、保管、会计、电工、炊工等人员。
一、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共20分,每项5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其它政治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师德八条,注重品德培养,能与同志们和睦相处,团结协作;自觉遵守国家法纪和校规、校纪。
3、工作态度好,积极肯于,服从领导,有事业心、责任感。
4、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参加师德师风大讨论,能够做到服务育人。
注:有下列情况的,酌情扣分或不给分:
(1)对党和国家政策持怀疑态度或散布与其相违背言论者,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者,应视为政治思想不合格,该部分不给分。政治学习时间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会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超五次,旷会超三次者,该部分考核只可在10分以下给分。
(2)与邻里、同事、领导吵闹、传闲话、制造流言蜚语、制造事端,有损教师形象者,扣0.5分;职工或其家属无理取闹,影响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者每次扣2分;违反上级规定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3分;职工在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每次扣0.5分。
(3)在学校安排工作时提出无理要求的扣1分;不体谅学校实际情况,经说服教育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3分。
(4)服务态度不端正,与服务对象争吵的,一次扣2分;工作中与学生发生矛盾时不理智,吵嘴骂人或欧斗者,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专业知识水平及岗位培训(10分)
1、具有从事本岗位合格学历或取得本专业岗位技能合格证书者,记5分,其它记3分。
2、注重专业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岗位技能,且学习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者记5分,缺一项扣l分。
三、履行职责及效果(50分)
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师生满意,无工作事故记满分。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工作失误每次扣1分,工作失误3次以上者,每次扣2分,出现较大失误每次扣3分;服务意识差,教师、学生反映强烈的扣5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l0分。此项分值可由教师或学生进行测评,分四个类别分别记20、18、15、12分。
2、创造性开展工作10分。工作有序,能在现有条件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率高,服务水平高,师生满意度高,记满分。服从安排,工作认真,但无创造性工作,此项记8分;服从安排,工作一般者记6分;工作不认真,不愿承担重任者记4分。此项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测评记分。
3、岗位工作研究5分。认真研究岗位工作规律,及时总结岗位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并能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或文章记满分。不能写出调研报告者记3分。
4、团队意识5分。工作中团结同志,能积极主动协调工作,有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为学校整体利益而不计个人得失,记满分。工作中协调不够,好与同事闹矛盾,影响工作质量或进度扣2分;工作中不与同事配合,态度消极,串岗、乱岗者扣3分;工作不配合,自由主义严重者不给分。
5、服务意识5分。具有强烈的岗位服务意识,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服务周到,以礼相待,起到了服务育人的效果,师生满意度高,记满分。态度生硬甚至恶语伤人者扣2分;师生满意度差者扣3分。
6、岗位纪律5分。遵守岗位工作纪律,严守岗位工作机密,不传播不该传播的工作内容,不做小道消息的传播者,为创设安定的学校人文环境而尽心尽责者记满分。做不到者由领导小组酌情扣分。
四、出勤考核(20分)
出满勤为20分。年龄35岁以下,全年病假在4天以下者、36—45岁全年病假在7天以下者、46岁以上全年病假在10天以下者为满勤。超过限定时间10天以内每一天扣0.3分;10天以上每天扣0.5分,直到20分扣完为止;事假每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累计扣完20分为止;旷工一天扣5分,因旷工扣分超过20分者,从本人所得总分中再行扣除。旷工超15天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教学辅助人员的婚丧嫁娶,按有关规定天数请假的,视为出勤,超出规定天数的,按事假对待。
五、工作业绩
1、学校的教学辅助人员工作出色,受到省、市、县、乡(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记3、2、1.5、1分;单项表彰者分别加记2、1.5、1、0.5分。
2、具有创新意识,所撰写的论文(论著)或课题获省、市、县、校级奖励的,分别加记2、1.5、1、0.5分。
3、教辅人员在岗位工作中,提出有较大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并经学校采纳,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酌情加3—5分。
4、工作一年加0.1分。
5、招生特殊贡献加分,5人以上加0.5分,10人以上加1分,15人以上加1.5分,20人以上加2分。
6、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已婚育龄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实施节育措施的扣2分,长期因病不能上环,能按要求开证明的扣1分,育龄女教职工没有提前说明病因,私自取环或孕检无环,当年度考核扣2分。男职工不能按时按要求交计生长管信的扣2分。女职工不能按时交康检信息通报单回执的扣2分。
7、受到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0分。党内或行政处分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辉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     

编辑:穆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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