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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4年06月25日 09:25:34 访问量:513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高职中、局直学校、民办学校、局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新乡市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新人社专技〔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教育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含民办学校)。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依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4〕1号)要求,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并完成规定的学时。
(二)培训方式。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
进入网络培训学习平台有两种登录方式①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左下角“进入继续教育网络学院”,选择新乡培训平台;②直接登录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 凭个人身份证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进行用户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密码。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完成作业。学习结束后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内容以教材为主,考试合格后,网上打印合格证明,作为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凭证。
(三)培训时间。全市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即日起开始,网络培训至7月30日结束。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2学时。
三、培训收费和报名缴费
(一)培训收费。施教机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二)报名缴费。缴费可采取单位统一缴费和个人报名缴费两种方式。单位统一报名缴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费,联系单位河南省华辉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03677,报名表格到“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下载;个人报名缴费,登陆培训平台后采用网银缴费。
四、证书登记、审验和使用
(一)证书登记。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当年培训任务后,凭合格证明,到单位负责人处按要求如实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书审验。证书审验由市人事局负责。各单位负责人须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市人事局职称科进行学时审验。2014年证书审验工作截止日期为8月30日,过期不候。
(三)证书使用。经市人事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五、相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各单位接通知后,负责通知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任务并派专人于8月30日前带相关材料到市人事局审验证书。
联 系 人:郭立香
联系电话:6209106

                            辉县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4日

编辑:穆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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